一、教学仪器设备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实验教学、实施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应加强管理,安全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要建立健全实验室档案资料,建好仪器总账、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账,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仪器说明书分类管理,编好目录索引,保存备查。
三、一切仪器药品的借用、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当面查验是否完好。教师上课借用,演示实验需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填写通知单交实验教师准备,然后签字借出。学生因家庭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借用时,需出示借条,并注明实验内容、方法步骤,确认没有安全隐患,经辅导教师签字批准后借出。外单位借用须持介绍信,在不影响本院教学的情况下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实验教师对借用到期而未归还者有责任督促归还,学期末要将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库。
四、损坏或丢失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由实验教师作出损坏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在搬运及实验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慎等原因,意外造成的损坏,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凡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纪律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并依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每学年末对使用期已满、使用效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花费太大的仪器设备,要认真填写报废单申请报废,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处理,管理人员凭批准的报废单销账。低值易耗品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即可。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
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