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科学研究  党建工作  学团工作  就业创业  校友风采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更多>>

·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 2024-11-06
·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 2024-10-09
· 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 2024-10-09
· 生命科学部关于受理2017年度... 2017-10-15
· 关于举办第二届吉林省COSPACE... 2017-09-08
· 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 2017-05-22
·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 2017-05-16
· 长春师范大学物理学院首届“... 2017-05-15
· 信息时代下的教与学的理念与... 2017-05-14

留言板
我要发言
标题 分类名称 发布人 提交时间 状态
没有留言内容
共0条  0/0 
 
实验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生教育>>实验教学>>正文

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021-04-12 16:02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每天按时开放实验室,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二、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各类仪器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规范、使用保管常识与维修技术,做好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购置计划,汇总报教务处实验科进行统一采购,对采购的物品要做好验收入库、登账造册、出借回收、保养维护、报废报损、统计汇总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仪器档案,加强科学管理,保持仪器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三、熟悉教材,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原理、目的、要求、操作技能等,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要保持实验室整洁,按规定处理好“三废”,并做好记录。

四、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学校财物。每天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水、电、煤气和门窗等,确保万无一失。

五、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具、学具研制,增强实验教学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办理账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签字方可离岗。

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关闭

版权所有:长春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技术支持:学校办公室创e工作室 网络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零公里667号理科楼

邮编:130032           办公电话:0431-86168706

物理学院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