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到了,首先,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吧。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说到这里,你可知道关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那些促销活动的真相吗?我们是真的赚到了,还是被欺骗了呢?1.虚构原价:促销前销售600 元的商品,在把原价抬高到850 元后再打七折,实际上并未让利。是一种较为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2.语义模糊:如"买一赠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买什么商品赠送什么商品。但经营者却往往是买台电视机赠送一瓶洗发水而已。
3.宣传不实: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而打出了全场几折的宣传,但到了柜台前才发现,多数产品不参加活动。
4.返券限购:部分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设定许多限制性的条款和条件,甚至对促销产品不提供退换服务,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5.免费圈套:免费品尝、试用、拍照等等,也往往是部分商家设下的陷阱,其最终仍是有价消费甚至是高价消费。如说是免费照相,但底片要花钱买,化妆、服装等也都要另行收费;做免费美容时,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所使用的产品要收费。
6.最终解释:部分商家在打折、降价、赠券等各种促销活动中,打出了"本店(商场)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的话,任意解释活动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
如何预防我们的权利遭受侵害?
1.加强宣传教育,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学生理性维权。
2.切忌轻信商家促销噱头,搞清“游戏规则”,明明白白消费
3.重视举证,与商家有效沟通,据理力争,合理诉求
4.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妥善调解,化解矛盾
5.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恶性纠纷或事故发生
6.采用司法途径,维护大学生消费合法权益
最后,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消费中擦亮慧眼,明明白白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