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物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强化政治站位,严守工作纪律,科学选拔人才,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情况成立2个复试小组:物理学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不少于5人组成,小组设组长1名,对本组的复试工作全面负责。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到校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一志愿考生按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进入每一次复试,调剂考生按专业复试比例200%进入每一次复试。
2.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
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
(2)实践创新能力考核
业务素质测试(面试),满分为40分;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满分为10分。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两门加试为笔试形式,满分均为15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到校需按《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内容携带材料。
审查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理科楼208办公室。
2.复试环节
(1)专业综合测试、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
(2)业务素质测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或阐述自己的观点。
(3)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考生随机抽取外语听力或口语试题,进行相应的回答或对话。
五、复试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六、录取
研究生复试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1.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考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经复试人员反复核对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具体细则见《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监督与申诉
1.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
八、其他
1.本工作细则由物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遇学校相关政策调整,以学校为准;
2.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长春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