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理学院毕业论文选题管理办法
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前提,毕业论文(设计)所选课题应体现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有利于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其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2.论文题目难度和分量适中。适合本专业本科生培养要求,使学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完成所选课题的任务.
3.每年的更新率不小于20%。
4.毕业论文(设计)应一人一题,并避免近三年题目重复。
(二)参考选题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报送各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审查筛选,将各教研室(研究所)提出的论文选题汇总后,经教学院长审定签字后报学院及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布。参与拟定选题的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丰富。要逐步建立适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库供学生选择。
(三)学生也可自拟论文题目,但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要求,并经指导教师同意。
(四)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系备案。
(五)每位毕业生选定题目后,由系里按照研究方向统一指派指导教师。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字数不少于1000字,开题报告要与毕业论文(设计)一起存档。
(六)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共同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论文答辩的组织与实施、论文质量的评估推荐等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存档。
二、物理学院毕业论文审题管理办法
(一)初审
组织系内教师,对已经拟定的题目进行初审,具体要求如下:
1. 参与初审的教师必须是本系内在某一研究领域有一定专长的教师。
2. 初审教师只负责自己较为专长的研究领域内的论文题目审核,如遇交叉学科的论文题目应连同相关领域的教师共同给出审核意见。
3. 初审过程中存在疑问的论文题目,要组织相关领域的教师进行集体研讨,然后形成修改意见。
4. 只有经过初审的论文题目才有进入下一轮复审的资格。
(二)复审
组织校外专家对已经通过初审的论文题目进行复审,并提出相关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复审的专家必须来自211或985院校,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知名度。
2.复审专家只负责自己专长领域内的题目审核,涉及交叉学科的论文题目应连同相关专业的专家共同给出审核意见。
3.复审过程中存在疑问的论文题目,要组织系内相关领域的教师进行集体研讨,然后形成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