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5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人员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
二、工作安排
1.个人填报: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填写《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并进行初审。5月5日下班前上报人事处。纸质表要求填表人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以部门命名发至邮箱cslzk86168186@163.com。(4月30日至5月5日)
2.系统录入:按照各部门报送的《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信息采集汇总表》的信息,人事处汇总录入《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采集系统》,生成教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采集表下发到各部门,由教职工本人确认签字后上报人事处。(5月6日至5月15日)
3.复核上报:人事处进行复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月16日至5月18日)
报送地点:教学综合楼1014室
联系人:易凯、夏振影
联系电话:86168186
人事处
2017年4月29日